一般自殺的原因為經年累月的疾病纏身、精神障礙(如憂鬱症)、長久而重大的壓力、強烈的失落感(如所愛的人或具有重大意義的人死亡)等。然而,青少年自殺的原因不僅如此。
由於對死亡的誤解,任何型態的失落都可能成為青少年自殺的原因。這些原因不一定要像失去父親或母親那麼嚴重,也可能是失去朋友、失去寵物、甚至是失去某種地位或自尊。遭到拒絕也可視為嚴重的失落。〔參《我的孩子想自殺?》夏慕(Tonia K. Shamoo)與培卓斯(Philip G. Patros)著〕
以死亡作為處理問題的手段,誠如學者包梅斯特(Baumeister)所言:「自殺是一種自我逃避的方法。」孩子確實普遍認為自殺是一種解決方式,可以處理不被接納、能力不足以及無法達到父母的期待而帶來的自責甚或羞愧等。他們缺乏人生經驗、適應困難、對痛苦情緒異常靈敏,偏偏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弱,因此當狀況嚴重到再也無法忍受時,便採取自殺以逃避痛苦。
相當多自殺未遂的孩子,在接受以幫助青少年不再自殺聞名的馬麗安‧克魯科(Marion Crook)訪談時,不約而同地說出這段話:「我看不出任何值得再活下去的理由,如果我離開這世界,也沒有人真的懷念我,我沒有應付人生的能力。」
這段話值得我們深思,孩子親口告訴我們:他們選擇死亡的原因除了沒有應付人生的能力外,強烈的無望感和缺乏真正的生命聯結更是主因。
「無望感」是指一個人認為未來的一切都是負向的、不好的,並且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扭轉這樣子的情況。近幾年的研究也顯示,因深切的無望感而自殺的人數比因憂鬱症死亡的人數更高。
無望感有下面幾種特徵:無法看見自己的價值、無法做決定、無法擺脫憂鬱、無法去除哀傷、無法看見出路、無法停止這個痛苦、無法清楚地思考、無法擺脫以痛苦的心態看待未來。
孩子出現上述現象時,請務必主動表達關心。「你看起來好像心情不太好」是一句不錯的開場白,說的時候請凝視對方的眼睛。請告訴孩子你有能力也願意以各種可能的方式協助他,如果他要你提供協助的話,請他以你能夠了解的方式讓你知道他需要哪些協助。
(作者為危機、哀傷與創傷輔導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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