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現代主義極端的個人主義風格和鮮少強調團體社群,近幾年崛起的後現代主義有助大眾重新看重一己的群體層面和個人所屬群體,或詮釋群體對於詮釋過程造成的影響。 本文有意擷取後現代主義這層重點的幾個優點,並運用這些洞悉來詮釋以深奧難解聞名的釋經死穴,那就是羅馬書七章7~25節。
眾所週知,「後現代主義」一詞詭譎難解,非常不易定義,現有的許多互相矛盾的定義更令人對這詞感到困惑。本人於本文採用的定義來自D. Harvey所著《後現代的狀況》(劍橋/牛津:Basil Blackwell出版社,一九九O年)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頁的觀點。哈維Harvey指出,本質上,後現代主義是一種形而上又隸屬知(認)識論的懷疑論:「首先,我們發現所有提及「可能有一種萬物可藉以連結或呈現的後設語言、後設敘事或後設理論」的見解(概念)都慘遭傅柯Foucault和李歐塔Lyotard等作家毫不留情地抨擊,放諸四海皆準又永恆不變的真理就算存在,也無法被詳盡說明,他們抨擊後設敘事(馬克斯或佛洛伊德常用的廣泛詮釋基模)是『將各樣觀點混為一談』,他們堅持『權力論述』形成(傅柯)或『語言戲局』 (李歐塔) 的多樣性。事實上,李歐塔將後現代狀況定義為僅僅是『對後設敘事的質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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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Insights from Postmodernism’s Emphasis on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Romans 7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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