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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習於採納需求導向的講道和主題式查經的世代,傳講聖經的人真的有必要留意所使用經文的文體類別嗎?坦白說,我們這些專門從事自聖經段落裡引申和傳講應用原則的人到底需不需要注意經文的文體類別?而就算我們承認傳道人和聖經老師理應這麼做,我們該花時間和精力告訴聽眾他們眼前的經文,歸屬於聖經文學的哪個類型嗎?我們這些傳道人和聖經教師有必要佔用寶貴的講道時間去解釋當天經文段落所屬類型的特性嗎?我們為了急需真道的聽眾詳盡解說上帝話語中歷久彌新的原則時,真有必要這麼做嗎?對有心在這個聽眾耐心日益下滑、且愈發看重實用價值的文化中傳講神的話語的人而言,這些問題相當重要,因此,我想要藉由解答兩個關鍵問題來直搗問題核心:

傳道人和聖經教師服事時,為什麼應該注意經文的類別?
再者,倘若他們應該注意,
傳道人和聖經教師服事時,應該如何留意經文的類別?

※進階級的文章我們原則上只翻譯簡介,請讀者嘗試閱讀原文。若您仍希望我們翻譯,請考慮對本文的翻譯費奉獻,當奉獻總額達到所須經費的百分之八十時,我們會立即進行翻譯流程,本文原文約七千五百字,翻譯費(翻譯,校稿,潤稿,試讀,修稿,排版,校稿,定稿)約須二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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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Is Genre-Sensitivity Really Necessary in Preaching and Teaching the Bible?一文。
正體中文版權 © 2009 Lifting Hands Network Taiwan 舉手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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