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是一個很棒的應許,父母養育孩子時,可以宣告,孩子就不會變壞。
錯!很多一心想當好爸媽的基督徒往往有這種誤解。問題不是他們的親情不夠真摯,而是解經能力不足。箴言第二十二章六節之所以不是應許,是因為它是一句箴言!箴言可能讀來極似應許,但箴言與應許其實是兩種文學類別或類型。我們本應依照各聖經段落所屬類別詮釋各段經文,因為上帝和各書卷作者都在各類別的範疇內傳遞思想,舉例而言,他們希望箴言不脫箴言本色,它是一種通常能引發某種結果的睿智格言。箴言第二十二章六節欲強調父母願意選擇以帶領兒女遵循摩西之約的方式養育孩子,倘若為人父母者做了這個睿智又敬虔的選擇,兒女會一生時常順服上帝和摩西之約,可是,重點在於父母這麼選擇,經文並不打包票兒女的前途必定如何。欲知這段經文和依照類別釋經的詳情,請看 《烈火聖約》 第八章或本站好文<從‘Indians Slay Tigers’標題看經文文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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