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Javascript為處理區塊圓角與頁面移動至最上層,皆不影響網站之閱讀。
:::
   
[忘記密碼?]
還沒申請帳號嗎?立即註冊!
:::

上帝與我 - 心情故事

字體調整:

  1. 一般
  2. 較大
  3.  大 
  4. 很大

分享到:

  1. Facebook圖示
  2. Plurk圖示
  3. Twitter圖示

引言:且看天父如何經由「出書」的過程教導張冀明等待的功課,明白與神同工的真諦。下期推出「修剪與歸回」,精彩好文,敬請期待。

「等待」是門高深的學問,天父不會因為我的期待而改變祂既有的計畫,但從結果來看,天父成就事情的時間才是最完美的。我是一位性格急躁的人,每逢遇到問題,總想立刻找到答案,因此磨練「等待」的功課自然不少,「出書」就是其中一項。

沒有結果的汲汲追求
1998年代理一位太太起訴她的醫師丈夫「殺人未遂」的案件後,我開始有出書的念頭。這位太太的醫師丈夫刻意隱瞞她罹患乳癌的事實,導致她錯失及時就醫的黃金時刻,造成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損害,我有幸協助她爭取權益,陪她走過人生低潮期,自然感觸良多。

當她的醫師丈夫遭到檢察官起訴時,曾引發各方媒體關注此案,甚至有香港媒體前來採訪。這起案件當時引發「醫師因沒有告知病人正確資訊,而遭控『殺人未遂』」的爭議,似乎已失去案件中「丈夫與妻子之間應相互照顧」的本質,因此我選擇低調回應媒體。然而,顧及許多類似這位醫師太太的景況卻沒錢爭取權益的社會現象,我急於將自己多年體悟的法律糾紛處理技巧歸納整理出書,期待透過出版,將我多年處理法律糾紛的體悟分享予讀者,也使沒錢請律師但需法律協助的人得到訴訟操作實務的指引。

我知道作家「寫書」與律師「寫書狀」不是同一件事,許多人雖然認為律師應該具備「口才好、文章表達能力也好」的才能,但我似乎不是這樣全才的律師。我自認自己是位擅長撰寫法律書狀的律師,但實在不具備寫作能力,尤其,回想小時候作文不但從沒有獲得師長誇獎,反而還經常遭到老師無情批評,因此,我自小對寫作存有莫大的恐懼,從來不敢提筆寫文章。

盡管如此,我想分享法律實務經驗的企圖心,隨著所處理糾紛案件的增加與日俱增。就在自己從事律師實務工作達15年的2003年間,我開始多方詢問朋友及同事,請他們介紹出版社或記者朋友,希望能找到合適的出版社及經驗豐富的記者朋友,與他們溝通出書的想法,由我口述過去成功經辦的法律案件,請記者朋友以寫故事的方式,將我處理法律糾紛的經驗詳加說明,以實現我出書的目的。

我曾拜訪三、四家出版社的總編,說明我的出書想法及計畫,但不知是因我的知名度不足,還是出版社無法掌握我的想法,他們雖然口頭表示高度興趣,但沒有進一步告知如何落實計畫,我也遲遲沒有找到合適的記者人選來協助完成文稿。當時雖然汲汲營營地想完成出書心願,但礙於自己不知如何「寫故事」,始終無法提筆,更因我無法完成稿件以致出版社沒有合作意願,也許是天父認為當時時機還不成熟,才沒有開啟這扇門。

我不時尋覓可以提筆的「寫手」知音,但遲遲未果,有位朋友看我如此著急,安慰我說,不要隨意出一本不受歡迎的書,以免因為銷售成績不佳,最終遭到以低價處理廢紙方式,處理庫存書籍。這番話讓我稍微放下心急的態度。

時機成熟
暫時放下出書計畫後,我繼續從事律師工作,專心辦理法律糾紛案件。雖然撰寫書狀的經驗繼續增加,但都無濟於培養我的寫書能力。2003年至2005年這段期間,天父賜下兩個重大案件,考驗我的辦案能力,也賜我成名的機會,這兩起案件都成為媒體關注的頭條新聞,亦為業界群起效尤、津津樂道的案例。

2001年,我代表友訊公司追訴一件違反「商業秘密」的刑事案件。檢察官經過兩年偵查,採信我的主張,於2003年12月5日起訴威盛公司負責人及一名資深員工,此案引發媒體關注成為頭條新聞。

這起案件涉及科技公司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由於科技公司員工跳槽後引發公司機密遭竊取或公開等疑慮,一直是科技界的頭疼問題,我成功操作這起「妨害商業秘密」的刑事訴訟後,成為科技界處理「員工竊取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參考,該案件的後續發展也成為科技界關注的焦點,而我自然也成為科技界詢問此類案件的焦點人物。

2005年7月22日,我代表法商馬特拉公司,終結與台北市捷運局之間長達12年的木柵捷運線糾紛,馬特拉公司取得近20億元的損失賠償。12年前,這起糾紛解決的案件不是由我起頭,但12年後卻是由我終結。

由於捷運局用來支付高額賠償金的來源,主要是台北市民繳納的稅款,這起案件更是當時政府支付外國公司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曾經引發台北市議會激烈討論,當馬特拉確定獲得近20億元的賠償時,這起案件自然引起媒體高度關注。

這二起知名案件提升不少我的知名度,出書也有了行銷賣點。當時有位熱心同事介紹一位具有多年記者經驗的基督徒,她因家庭因素,想暫時放下新聞採訪工作,我們於是有了合作契機。她願意協助我草擬「故事」內容,也同意在完稿前後的適當時機,找尋可以合作的出版商,落實的我出書計畫。那時,我正好已將妻小舉家移居北京,天父似乎認為開始實施出書計畫,恰好可以填補我一個人在台生活的空虛,使我的生活有了新的目標。

我們撰寫文稿的方式是由我口述過去經手的的經典法律案例,記者朋友邊錄音邊紀錄故事內容,看她運用多年採訪經驗及說故事的技巧,將枯燥的法律案例從有趣的角度切入,我心裡雀躍不已,也從中學習寫作技巧。之後她找到出版商,我們遵照出版商的要求,將書的內容分為「我的法律成長歷程」、「訴訟的25大心法」及「心法的運用」三大部份,透過第一、三部份的故事來增加這本書的可看性及趣味性。

有感於律師水平參差不齊,這本書提醒身陷法律糾紛的人要建立「自立自強」的心態,因為百分之八十的律師經驗不足,而且訴訟成敗是由自己承擔,不是律師承擔,所以,我提醒讀者要隨時監督自己委任的律師,因為只有用心的當事人,才有用心的律師。這點也同時提醒我自己,應當認真處理每一件受託案件,不可因為具備二十年的實務經驗,就有驕傲鬆懈的心。

2007年9月6日出版商完成文稿編排,七日後確定書名為《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9月底這本書順利出版。天父在我從事律師工作的第廿個年頭,賜給我如此美好的成果結晶。

更讓我感動不已的是,出版商與我溝通過後,將新書發表會日期訂於2007年10月4日在晶華酒店舉辦。我對「10月4日」有很深的感情,當年考取台大法律系準備負笈北上念書時,母親已罹患肝病末期,父母送我一枝刻著我的名字及日期的派克鋼筆,那是母親在世送我的最後一件禮物,也是我一生中最珍貴的禮物,它陪我走過大學四年、陪我經歷律師考試,更陪我度過廿年的律師工作,爲了保存這枝鋼筆,我只用於各種重要文件及陸續出版的新書簽署。鋼筆上面的日期正是父母親贈與我時的1981年10月4日!

天父巧妙安排這個特殊的日子,讓我透過新書發表會來追想與父母一同走過生命旅程的點滴,感謝他們的養育之恩。自負笈北上學習到新書發表的這廿六年間,能夠在律師執業滿廿年之際,將我習法、知法、練法及用法的過程及體悟化為字字文章,也算是對父母親含辛茹苦的回報吧!當主持人在發表會上提及這個特殊日子時,我感動不已潸然落淚,久久不能言語!

雪片紛紛的恩典
感謝天父,這本書發行後,一度名列暢銷書排行榜的前3名!天父要我等待到律師工作廿年,才讓我實現出書的計畫,祂不僅早已預訂好最恰當的發表時間,更祝福了這本書的銷售量,沒有成為囤積的庫存品!

天父給我的出書祝福開始如雪片般的降臨,天父的計畫超乎我所求所想:我從來沒想過我的新書可以到大陸發行!透過台灣出版商的推薦,我利用探親機會拜訪大陸出版商,起初對方派出七位同仁與我會談,但或許是認為內容不合大陸市場需要,因此出版商仍興趣缺缺。不過,就在我離去不久,接到一位沒有參與開會的書商同仁電話,他表達對這本書的高度興趣,翌日更主動前來拜訪。我費盡千辛拜訪的書商未果,天父反而差派一位更適合的人前來與我討論大陸出版事宜。

這位出版社同仁即將離職前往「北大出版社」,他希望增加這本書的故事內容,厚實這本書的知識量,以便可以順利在新工作中展現他的「處女作」。他的想法恰恰符合我原來出書的本意,因此我們很快達成合作細節,書名更改為《訴訟律師的25大心法》,並順利於2008年9月出版,在大陸也創造出不錯的銷售佳績。

天父的祝福不僅如此,由於首本新書創造銷售佳績,台灣出版商於2009年5月7日與我討論發表續集。即便暢銷電影的續集也未必能延續銷售佳績,我實不敢同意繼續嘗試,但礙於出版商一直以來的全力相挺,因此我請求天父作主,若非天父允許,就請祂關閉這扇門。事情發展似乎不是如此,我與出版商的洽談出奇順利,他們架構好第二本書的內容,不僅讓我更仔細地整理過去處理法律糾紛案件的思緒,同時也挑戰我自行撰寫一本書的能力,最後,我決定接受這個不容易的任務,利用一個人在台的時間,全神貫注撰寫各章節內容。

這本書從讀者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著手,建議讀者應做好風險管理,一旦遇到法律糾紛時,應在決定訴訟前先考慮訴訟成本,包括:金錢成本、時間成本及精神成本等。並提醒讀者,如果必須走上訴訟這條路,該做好哪些心理及行動上的準備工作,同時提出自己體悟的十大訴訟要點,期請讀者要小心操作訴訟程序。我提到「有名」的律師未必是「最適合」的律師,當讀者決定委請訴訟律師處理時,要清楚自己究竟是需要一位「驍勇善戰」的武士,還是一位善於「折衝尊俎」的辯士。我更在這本書的結尾寫道:請求天父保守所有的人可以遠離糾紛、祝福身處糾紛的人能和平解決、帶領正在打官司的人處理得宜。

感謝天父!我利用在台週末的閒暇時間,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完成全書草稿,出版商也順利在2010年1月30日出版這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我將相關內容修改為大陸相關法律案例後,也順利在2010年11月於大陸出版《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打官司之前必讀的靜心書》。感謝天父保守,這本書延續第一本書的好成績,持續數月登上台灣及大陸地區的暢銷書排行榜,同時也帶動第一本書的銷售量。

天父不僅讓我學習從事寫作工作,更讓我享受作者受到讀者認同的喜悅,有幾位農民讀者特地從偏遠地區前來北京找我,想請我協助他們處理法律糾紛事件,雖礙於身分問題而必須回絕他們的請求,但讀者的熱情回饋給我不少激勵。感謝天父賜我法律專業以外的能力,讓我學習將法律實務工作的體悟化作文字,分享及幫助需要法律協助的人!

上好的旨意

在我發表第二本書後,美仁浸信會廖澤一牧師送我一本由美國基督徒律師Ken Sande所著的《我們和好吧!》,書中引用聖經話語,寫出解決衝突之道。這本書以作者實際處理的和解案例出發,運用聖經提到的原則,實踐「與人和睦」的道理,這確實是法律實務工作者的最高目標。走過訴訟律師生涯近廿五年,我雖然打贏許多官司,卻發現有些當事人因為官司結束,勝負已定,反而不再與訴訟對方往來,甚至親人因此反目!這顯然違反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25節所說:「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的原則。

2011年4月初,我突然有放下訴訟律師工作的念頭,因此與廖牧師相約長談。廖牧師一如以往,沒有給我直接了當的答案,他引用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21-24節的話語:「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功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麽。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說明保羅活在「兩難人生」。廖牧師接著引用加拉太書一章11-18節及提摩太前書一章12-14節,說明保羅直接由天父領受恩典,瞭解天父的呼召,而天父保守保羅,所賜給的恩典也格外豐富。

妻子知道我想放下訴訟律師的第一線法庭工作,她禱告後的體悟是:「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篇十九篇9-10節)、「過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書六章2節)。

妻子與廖牧師都都沒有正面答覆我,但他們給我的經文似乎鼓勵我,可以順著自己的感動,繼續求告天父。我求告天父,如果天父允許,我計畫撰寫一本《司法真相》的書籍,一方面闡明我多年體悟的司法現況,另一方面引用聖經內容提醒讀者放下訴訟,奉勸讀者積極與人為善。

由於這本書是建議讀者不要打官司,且書中引用聖經內容,涉及基督教義,我沒把握出版商是否願意出版,於是向天父禱告,倘若出版商同意出版,那必是天父帶領我放下訴訟律師第一線法庭工作。當我於4月13日與合作兩次的出版商提及我的想法時,對方一口氣就答應我,且說:「張律師,這本書即使賠本,我們也會完成你的心願」。感謝天父,我不敢相信這想法與道路走得如此順利,於是在2011年5月3日開始提筆撰寫這本書。

這本書首先提到「打官司是最萬不得已的選擇」,因為法律不是萬能的,而且執行司法的法官、檢察官及律師都是人,都有人性的軟弱,將自己的糾紛交給法官、檢察官來決定官司對錯,等於將自己的糾紛命運交給他人來決定,而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其次,我揭開司法制度的面紗,將從事了廿五年的第一線法庭工作體悟,總結為聖經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視透呢?」提到司法環境猶如「變形蟲」,有好的司法人員,也有不好的司法人員,就如同馬太福音十三章24至30節稗子的比喻中,耶穌提到讓好的麥子和壞的稗子一同生長直到收割的時候。最後,我強調「問題預防勝於訴訟治療」,建議讀者要有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並以一首現代詩作為本書總結:「訴訟如刀刃,傷己又傷人,若求事圓滿,饒恕化糾紛」。

這是我首次將自己體悟的聖經內容納入書中,從聖經提到的「人性」出發,進一步提醒讀者,訴訟固然是解決問題的最後手段,但也是最壞的選項,如果操作不當,會給人帶來最悲慘的結果。我們的司法是由一群通過司法考試的人組成,包括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目的是爲實現司法正義,但這群司法人員的心偶爾會受到「魔鬼」引誘或攻擊,使得司法成為隨時可能改變的「變形蟲」,讓人難以掌握。所以,一旦你決定打官司,你要用心觀察你所處的具體司法環境,隨時做好因應的心裡與訴訟準備。

我於7月22日完成寫作,將草稿分別交由台灣與大陸出版商審閱。感謝天父,他們並沒有刪除文稿中引用的聖經話語。台灣出版商順利在2012年2月4日出版,而且引來搶購熱潮,銷售成績屢創新高,超過前二本的銷售速度!而大陸出版商也在2012年4月17日出版,同樣引來關注。

由此,我才理解天父賜我前二本書的寫作磨練,是要成就將聖經原則運用到法律生活面的這本書。祂先讓我透過前二本書的寫作經驗,與出版商建立的良好合作模式,使我可以順利結合聖經道理及法律實務,完成第三本法律書,同時也帶領我放下法庭第一線的訴訟工作,重拾與家人同住的天倫之樂。天父的恩典真是超乎所求所想!

海闊天空的自由

放下法庭第一線的訴訟工作後,無須承擔在事務所工作的業績壓力,也消除了為案件出庭打仗的心理壓力,心情自然開闊不少,天父讓我享受到自考取律師以來從來沒有感受過的自由與安詳,同時學習試著以更開放的胸襟,從天父的眼光看待糾紛事件。藉由這幾本書的創作,我接到不少讀者前來詢問的法律問題,天父賜我機會學習彌迦書六章8節所說的「行公義,好憐憫」的態度,更讓我學習以聖經的原則,化解訴訟糾紛。

出書的過程中我體會了幾件事:
一、 出版商原本建議將我的照片放在書中首頁,但考量到如果將照片放入書中,可能讓讀者在乎我個人勝過書本內容,失去了書中想要傳遞的訊息。從這點中,我體會天父爲什麽沒有顯現在世人面前,祂只差派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人間。人性的弱點之一,就是「以貌取人」,天父知道我們的問題,所以,避免讓我們因為聚焦於祂的形象,而失去對聖經話語的重視。

二、 由於發表這三本書,我接到不少讀者回響,其中不乏嚴厲批評,因而能學習以更謙卑的態度,反思書本內容。畢竟沒有一本書可以面面俱到地滿足所有讀者的胃口,而隨著讀者閱讀角度切入的不同,詮釋自然也不同,更遑論有些讀者顯然未充分理解書本的內容而大肆抨擊。可見「溝通」何其困難,每個人理解聖經的程度不同,傳遞福音的表達方法也須審慎。

三、 透過讀者來信分享與推薦,我有機會認識更多基督徒,得以彼此鼓勵與代禱,是美好的肢體服事;更感恩的是透過這幾本 書,我不僅有機會提供法律專業意見給需要協助的人,還能因此帶領他們進到教會認識基督真理。

回顧天父帶領我出書的過程,如同荒漠甘泉中11月1日的內容所說:「不起行比起行更難順服。爲什麽呢?因為人的天性都是喜歡動的。」起初我汲汲營營追求出書,但直到我取得幾件重大法律案件成功時,天父才安排適當的人協助我完成夢想,不僅如此,祂又賜給我更寬闊的出書體驗,並帶領我有勇氣放下已從事25年的法庭第一線訴訟工作,學習以更開闊的心胸看待法律問題,並服事需要法律扶助的人。

透過幾年陸續出書的經歷,天父紮實給我上了一門十分珍貴的「等待」課程。感謝天父!

這篇內容讓您覺得?

,目前已有191人投票

Copyright © 2012 Victor C. M. Chang
All rights reserved.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secured.
Used with author’s permission.

歡迎加入我們的官方 LINE 帳號 @255vux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