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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與我 - 心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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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且看天父如何引領張冀明從臺灣的本土事務所,一步步進入設點全球的大型事務所,使「糾紛處理部門」從無到有,最後完成在父親家鄉工作的願望。下期推出「馬特拉案件」,且看這件沸沸揚揚纏訟長達12年的官司如何在他手上,因著仰望天父得著屬天的智慧而畫上漂亮句點。

2000年我在失去積蓄的苦難中煎熬、掙扎,以致未能及時察覺其中深藏著天父的美意,如今回首,才恍然明白那其實是一份「化妝祝福」。

天父安排的美好道路
我遠赴父親家鄉學習那時正值大陸改革開放如火如荼地展開,全球目光聚焦在這塊土地上,媒體不時報導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臺灣企業也前仆後繼地前往大陸投資設廠。那時,我已撰寫完博士論文,準備著博士口試答辯,三年的學習即將畫下句點,自忖如果將來可以繼續往來海峽兩岸,甚至跨足大陸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不僅沒有斷了與大陸的聯繫,同時也可擴大法律視野,應是一舉兩得的作法。

然而,當我藉由在大陸學習的機會,從南到北走訪許多到大陸投資的臺灣企業,細心觀察兩岸局勢變化與大陸改革開放氛圍後,心中明白以當時學長的本土事務所條件,未來要跨足兩岸法律實務工作的可能性極低。不過,感念學長對我的恩情,這想法只是刹那間的感受,沒有持續太久,我仍回到現實世界努力工作。

在2001年2月中,一位十年以上不曾聯繫的大學學妹突然來電,她雖沒有說明目的,但以我的敏感度,可以推想得知她必定是在尋找律師加入她所在的事務所。我以開玩笑的口氣單刀直入地告訴學妹:「你好大的膽子,妳難道不知道我是事務所的合夥律師嗎?」學妹客氣地表示僅想見面聊聊,見她如此客氣,我實在沒有拒絕的理由。

2月26日,我們相約見面,為了避免她多費唇舌,我再次開門見山地說:「我目前所在的事務所很好,而且合夥人間合作愉快,不會考慮異動」,她也只是笑笑地沒有回應。之後我們聊及這十多年間各自的發展,才發覺她也進入哥倫比亞大學進修,最後,她仍是將話題轉到她工作的事務所,我自是不便打斷。

她工作的事務所是一家全球性的事務所,在全球主要城市皆設有據點,大陸上海及香港等地則設有辦事處,由於我早期待過類似的事務所,因此對她介紹的內容不以為意,最後她詢問我可否與該所的臺北負責人見面談談。我本想拒絕,但礙於她的誠意,於是先探知該所的臺北負責人的身分,在得知是我們的共同學長後,即打消拒絕的念頭,認為應該與學長見個面,一來不負學妹肩負與我吃飯見面的「使命」,二來也可以多認識一位元業界的學長,於是接受與她的老闆見面聊聊的邀請。

次月13日,學妹安排我與這位我們共同的學長見面吃中飯。他們安排的餐廳氣氛優雅,我從未去過如此高檔的餐廳。初次與這位臺北負責人見面,我主動報告自己過去的學經歷,之後這位臺北負責人即滔滔不絕地說著他們事務所的組織及運作模式。我一邊享用美味餐點,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聽著,當他提到他們計畫未來在大陸北京設立據點時,我心中一亮,開始仔細聆聽他們未來對大陸的計畫與佈局。

他提到他們的客戶在全球各地投資設廠多年,與投資當地發生法律糾紛事件益發頻繁,為了解決全球各地客戶的投資問題,有必要在既有據點增設「糾紛解決部門」,提供客戶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亞洲地區的「糾紛解決部門」總部設立在香港,不過由於北京是大陸地區的政治行政中心,為了方便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繫,北京自然是「糾紛解決部門」設立的最佳地點。他提到只要大陸政策開放,他們就會在北京成立據點。聽完他的說明,更加引發我的興趣。

儘管如此,與這家負責人談畢後,我仍是返回工作崗位與學長一同打拼,並努力準備即將來臨的博士口試。然而,天父似乎正在預備與這家全球事務所同行的後續之路。與這家負責人見面一個月後,學長因為一件涉及親人的案件,在未瞭解事實真相前即怒目質問我;也不肯好好地聽我的說明便怪罪於我!這或許是人之常情,但我久久無法釋懷,對於合夥關係與親人關係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引發我的疑慮,使我不得不重新思考我們的合夥關係,也擔心未來可能再發生類似問題,而使合夥關係不易長久維持。

當時我由於身陷失去積蓄的苦難中,因而未將此事禱告、交托並尋求天父的引導,但天父仍保守、帶領我。祂讓我冷靜思考並與妻子討論,在妻子支持下,我決定結束這個合夥關係,學長自然執意慰留,舍不得我離去,但我去意已堅。最後,學長不再堅持,我們理性協商,結束合夥事宜,我表達尊重他的一切決定,並保證不帶走任何一件案件,不與事務所的所有客戶聯繫,如果客戶主動與我聯繫,我必會通知學長,以免影響或瓜分學長辛苦建立的基業與客戶人脈。

雖然我離開學長的事務所,但事後仍與他保持聯繫,不時拜訪他們並交換彼此工作的心得,甚至相互介紹客戶與案件,奉行天父教導的「愛人及與人和睦」的原則。面對未來,我清楚自己勢必該選擇一個可以一展身手、開創新局,以及發揮所長的工作環境,在此同時,學妹再次約我吃飯,我從她那裡進一步瞭解這家全球事務所的狀況。天父在關掉我與學長合作的這扇門時,祂似乎早已為我開啟更合適我的另一扇門。

在不容許蹉跎自己的年輕時光,以及不耽誤他們尋覓適當人選的自我要求下,我重新回想學妹及她老闆過去所說的話,思考該所未來是否可以提供我開創事業的機會,自己能否適應這工作環境及文化風格,多方瞭解自己能否勝任這份工作,否則就該另謀他途。我盡速列出想請教這家全球所的臺北負責人的近二十道問題,並請學妹安排與他再次見面,我將所列問題一一詢問這位臺北負責人,從他的回答中,我勾勒出這份工作的內容,以及將來我在該所應該扮演的角色,更深一層思考自己能否勝任。

我想,「糾紛解決」是我多年鑽研的主要領域之一,可說是我的「吃飯傢伙」,環視當時臺灣地區類似的外國事務所普遍不重視糾紛解決部門的景況,這家全球所竟然選擇在亞洲建立此部門,如此真知灼見顯然是看重糾紛解決的功能,如果我有機會進入這家事務所,我不僅可以發揮強項,也可能受到重用,應該是我的最佳去處,再者他們未來計畫開設北京據點,我跨足二岸三地法務的目標已是指日可期!

我清楚這家全球所對外語的要求必定很高,雖然我曾留學海外,但外語一向是我自認所有能力中最弱的一項,而且從留學返台迄今,工作中不常以外語溝通,更加深我對外語的恐懼,但我不願為此失去天父賜給我的大好機會,我告訴自己該勇往直前,接受任何的挑戰與磨練!

萬事互相效力的磨練
三個月後,我在7月16日正式加入這所全球法律事務所,天父在新上任的第一日就賜下震撼教育。我剛進辦公室與臺北負責人報到寒暄後,還沒來得及瞭解事務所環境,就被總部業務主管發來電子郵件絆住。業務主管要求臺北所緊急處理一件美國德州大客戶的案件,我當下立即協助學妹回復這位德州客戶所提出的相關問題。

全球所的特點本是「一所跨全球」,各據點的客戶只要涉及臺灣法律糾紛,我們臺北所就必須辦理。這位德州大客戶透過在台辦事處的聯繫,與臺灣企業有多年的合作貿易往來,但雙方在某次交易時發生誤會,當臺灣企業無法得到想要的對價時,竟對臺灣辦事處及美國德州總部負責人提起刑事追訴,企圖「以刑事手段達到民事金錢支付」的目的。由於美國客戶不明了臺灣刑事訴訟實務,擔心今後無法入境臺灣,要求我們分析這起刑事案件的未來可能走向。

這項工作並不困難,但這家事務所沒有具刑事訴訟經驗的律師,對美國客戶提出的問題拖延數日還沒有回復,總部的業務主管得悉此事並發郵件詢問時,恰好是我加入這家事務所的首日,由於此案件是學妹負責與客戶聯繫,基於學妹對我的恩情,加上事務所聘用我本是要補足這塊領域,我自然責無旁貸地接下這任務。

快速翻閱過往與客戶的聯繫卷宗、瞭解臺灣企業提告的內容、詢問學妹過去處理的過程,之後仔細閱讀客戶提出的問題。最後,我靜靜地思考如何以英文回復客戶,以便讓客戶理解臺灣刑事實務,並能放下焦慮的心情,同時減除總部業務主管的疑慮,當我協助將案件處理完畢時,已是深夜十二點!

從我加入該所到升上「糾紛解決」部門合夥人的二年裡,我幾乎都在處理類似的問題。由於該所過去沒有發展「糾紛解決」部門,因此沒有招聘足以獨立處理糾紛案件的合適律師,自然也沒有建立相關制度。從訴訟檔案歸類、訴訟書狀格式、控管訴訟案件流程、記錄信件收發往來等,舉凡與糾紛解決相關作業系統,都在我任內中一一建立,並訓練秘書及行政同仁。同時,我也針對此項業務未來發展提出計畫案向老闆報告,以尋求老闆核准增加招聘這部門人力。

不僅如此,事務所主要溝通語言是英文,除了與國外客戶須以英文溝通外,對於建檔內容、作業流程、業務開發檔…等書面檔均須使用英文,這也是「一所跨全球」的特色之一,所以全球各據點的電話系統、電腦系統均為一體化的建制,事務所對內、對外的電子郵件聯繫及書面溝通,都以英文為主,自然成為我的一大挑戰。我的思維與表達須有二套模式,一套用來面對政府各部門,另一套則在面對事務所同仁與海外客戶時用,這點確實給我不小的磨練。

天父知道我是個急性子的人,也知道我對法律專業自視甚高、容易驕傲,因此,祂安排我在一個需以英文溝通的環境裡工作,要求我需態度謙卑、冷靜思考、慢慢表達,不可過度急躁,好比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提到他身上的一根刺時,說:「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保羅曾三次要求天父將這根刺挪開,但天父沒有答應,反而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我也以此經文勉勵自己,默默接受磨練。

當我加入這家全球所時,恰好是失去一生積蓄,面臨苦難的痛苦時刻,除了專心工作外,我不可能有任何懸念或妄想,不論工作挑戰有多大,我都須忍耐且勇敢面對!所有棘手的案件大都流到我手中,而天父也陪我一一完成任務,在我加入事務所的二年間,我解決許多從其他據點轉來的客戶案件,得到客戶滿意的回饋,他們毫不吝嗇地向各據點負責人稱讚我的表現,因此我順利地在2003年底成為該所的全球合夥人!二年來獨自完成所有工作騎自行車返家時,每每已是深夜時分,兒女早已入眠,只有體貼的妻子等著我。看著兒女安心睡覺的樣子,以及默默陪伴的妻子,所有的辛勞都值得了!

磨練提升能力
成為臺北所裡的首位「糾紛解決部門」的合夥人,為了事務所業務成長,老闆自然不會放鬆對我的要求與期待。2004年5月27日,當我們的全球總裁來台訪問時,老闆對總裁提及將舉辦「全球跨國訴訟」及「兩岸爭議」研討會,並告知總裁將聯繫我們海外有關處理糾紛爭議的專家合夥人來台共襄盛舉。這兩場研討會的重責大任自然非我莫屬!

過去,我只專注于辦妥客戶的案件,從沒有負責辦理大型研討會的經驗,對於該如何吸引聽眾前來參與研討會、該如何向海外合夥人正確傳達研討會目的並邀請他們前來、該如何協調內部同仁及媒體朋友配合辦理研討會、該如何籌劃來自海外主講者的行程等等,再再考驗著過去只會辦案的我。

此刻,我只能將這些挑戰交托仰望天父!我每日清晨起床禱告,懇求天父賜我智慧與力量,讓我平靜地面對每日的工作。聖經詩篇四十篇1節:「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及8月16日的荒漠甘泉:「…等候比前進困難得多。等候需要忍耐,忍耐是一件難得的美德..」等話語,支持著我,按部就班地與同仁及海外同事耐性溝通,不斷討論與協調,做好每一細項工作,並請求秘書同仁協助整理邀請企業廠商于2004年8月31日、9月1日參與「全球跨國訴訟」研討會、於2004年10月18日參加「兩岸爭議」研討會。

感謝天父!祂確實垂聽了我的禱告,我們的「全球跨國訴訟」研討會吸引了6百多位企業朋友前來,「兩岸爭議」研討會也吸引了近3百多位社會大眾與會。猶記得10月18日當天是個陰雨綿綿的日子,我清晨5時許起身禱告,求天父使用這場研討會讓我們「得人如得魚」,而天父也成就祂的美意。企業人士空前的參與這兩場研討會,不僅讓老闆欣喜,更引發其他事務所群起效尤,我們事務所的名氣也錦上添花地更上一層樓!

天父為了提升我的能力,不斷賜給我不同的工作內容與挑戰。祂藉由研討會讓我學習與海外同仁隨時進行電話會議,並學習安排會議時間、訂立會議主題、排定會議進行議程等。因此我知道如何應對來自事務所各據點的客戶所尋求的法律服務,尤其我們的客戶群來自四面八方,不是單一族群,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及思考角度,我學習到瞭解客戶的思維,以他們可以理解接受的角度去提供法律分析,順著不同客戶的思維調整自己的表達方式與內容。而且,客戶所在地區常與臺灣不在同一時區,書面郵件的溝通必須細膩周密,不能有歧義以致造成客戶誤會,引發不必要的困擾。

再者,不同於其他事務所結構,我承辦的案件比以往在其他事務所的案件來得複雜許多,每個案件的檔檔案數量相當可觀。記得承辦法商馬特拉與臺北市捷運局的「木柵捷運線糾紛」,其卷宗文件不僅包括當時機電設備營造的工程資料,而且還有雙方十幾年間的糾紛往返檔,全部資料堆滿一間十坪以上面積的房間。該如何發現主要問題、關鍵爭點,並從這些文件中找出重要證據,再再考驗我的專業能力,而我也從這起案件中,體會及提升我的法律辦案手法,事後一一撰寫成為幾本暢銷的法律書籍。

面對這前所未有的挑戰,我的代價就是失去與妻小每日的相聚時刻。我經得妻子、兒女諒解,在每早晨7時許陪同他們吃完早餐後,立即前往事務所展開一天的工作。我利用同仁還沒上班前,思考每一個案件的策略、修改同仁撰寫的書狀。等到同仁陸續上班後,即與律師同仁展開會議及溝通觀念,並交辦他們一天的工作任務,同時要求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辦妥必要的行政事務直到下班為止。之後,我加入事務所附近的健身房,運動健身一小時,消除疲勞再返回事務所工作到10點多才下班回家。

不知是自己意志力超強,還是失去一生積蓄的苦難過大,這種生活模式持續數年,我的體重下降十幾公斤,無須花錢即達到減肥的效果!雖然如此,我沒有因為工作而忽視兒女的教養,我利用每天就寢前與妻子聊天的機會,瞭解兒女一天的生活點滴,特別關注妻子提及兒女生活中的行為反應,提出我的看法,並討論如何糾正兒女的偏差行為,同時請求妻子嚴加執行。在妻子體貼配合下,兒女乖巧聽話成長。

恩典的祝福
天父賜給我的磨練,從結果看來卻是恩典滿滿的「化妝祝福」。

在我加入事務所二年後,臺北老闆提名我成為全球所的合夥人,並於2003年12月4日幸運地通過全球總裁的面試,成為全球所的合夥人。恰巧我的面試時間與北京辦事處成立同日,我不僅有幸參加北京辦事處的成立酒會,同時也與全球總裁會面,十天后即接獲全球總裁來電,告知我順利成為全球合夥人,我也因此有權利參加往後在美國舉辦的每年全球合夥人會議,和來自全球各地的法律專業合夥人交流,再次拓展我的視野。

臺北所於2004年6月擴大規模,「糾紛解決部門」在大夥努力下,從只有我一個人拓展到十個人,我們獨立擁有一層辦公樓層,一起打團體戰、一起承擔訴訟失敗的痛苦、享受訴訟成功的喜悅,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天父讓我在沒有資金壓力中,磨練我從0到1建立類似一間事務所的「糾紛解決部門」,讓我體會制度建立過程中的酸甜苦辣。回想自己從跟著一個老律師學習的傳統個人事務所,經歷自己開設事務所、到與學長合夥的本土事務所,再到全球性合夥事務所,這一路走來,天父不斷地提升我的能力與境界。

在2007年10月4日之後陸續幾年中,我將過去法律實務工作經歷,通過上述四個階段的事務所磨練及驗證,在海峽兩岸共發表了一系列《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書籍共六本,分享過去二十五年律師工作中的體悟及經驗,期待為不幸遭到法律糾紛的朋友,提供一些處理糾紛事務的指引。我也將它們送給我可愛的兒女,期待他們在未來長大成年後,可以藉由閱讀我的書籍,從中瞭解父親在沒有陪同他們一同成長的歲月中,究竟做了些什麼事情,也讓他們從父親的經驗中理解法律實務,得到些許啟發。

天父透過全球總裁的決定,於2009年1月14日將我從臺北所調派到北京所,實現了我博士學業結束前的夢想,不僅擴大法律工作領域,也讓我有機會回到父親老家工作。沒想到,天父早已預備了這條美好的道路,而且要我以十年的時間完成。祂為了完成這美好的旨意,先容許苦難臨到我,並陪同我經歷苦難,安排一系列的挑戰與磨練,進而成就祂美好旨意,也滿足我內心深處對父親老家的渴望!

如今回首看當時的苦難,似乎不是真正的苦難,而是一個美好至極的祝福!如果沒有這個苦難,我或許不會甘心重新開始;如果沒有這個苦難,我一定無法落地父親家鄉;如果沒有這苦難,我不可能有如此多的體會,進而發表六本書籍。這個苦難應驗了使徒保羅所說的「萬事互相效力,為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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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12 Victor C. M.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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